一、制定背景
隨著我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不斷修訂和完善,我縣2019年編制的《尤溪縣城區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的部分條款已不再適應新法律法規的要求。2019年至今,我縣經濟結構調整及產業升級,轄區內的工業園區、企業數量及類型有所變化,環境風險也發生變化。為使應急預案與法律法規保持一致,適應環境風險變化、提升應急能力和滿足公眾需求,確保其在實際應用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對其進行修編成為必要之舉。
二、目標任務
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系列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切實做好尤溪縣城區范圍內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確保供水安全,建立健全應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機制,進一步提高應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及時有效地處理對飲用水源構成威脅或造成污染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減輕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指南》,行政區域內有多個水源地的,可一個水源地編制一個應急預案,也可以多個水源地統一編制一個水源地應急預案。我縣根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指南》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對預案進行了修訂,編制完成《尤溪縣城區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訂)》。
三、主要內容
一是總則。闡明編制的根本目標,通過預先規劃和資源整合,控制污染物擴散、減少生態破壞并保障人員安全,同時明確其法律依據和適用范圍,確保預案的合法性與針對性。
二是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構建多層級應急指揮體系,設立應急指揮部作為決策核心,建立跨部門協同機制,組織各部門聯動響應,迅速參與救援。
三是應急響應。建立了分級預警機制,明確橙色與紅色預警的啟動條件。通過信息收集與研判,聯動多部門開展應急監測、污染源排查與處置工作,旨在快速切斷污染源并保障供水安全。應急響應在污染風險消除、水質穩定達標并經專家研判后按程序終止。
四是后期工作。對受影響地區的范圍進行科學評估,修訂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做好受害人員的安置等善后處置工作。
五是應急保障。保障體系則涵蓋應急物資儲備、專業隊伍培訓、通信網絡維護等,確保資源可快速調配。此外,預案要求定期開展實戰演練,檢驗流程漏洞并提升協同能力,確保在真實事件中能夠迅速應對、有效運轉。
四、范圍期限
本預案適用于尤溪縣城關供水的兩個水源地興頭水庫與大池水庫發生或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五、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三明市尤溪生態環境局 章浩,0598-6323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