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農產品加工固定資產投資補助項目

日期:2025-07-02 16:30 來源:尤溪縣鄉村振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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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資金政策公開

  1.文件依據:財政部等6部委《關于印發〈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1〕19號)、《關于加強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財農〔2022〕14號),福建省財政廳等7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農〔2021〕15號)、《關于加強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閩財農〔2022〕15號),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農產品加工固定資產投資省級財政補助有關事項的通知》(閩財農〔2024〕20號)

  2.補助對象:尤溪縣縣域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下簡稱“補助主體”),優先支持2024年9月摸底的31家補助主體,補助主體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經營信用良好且未發生重大安全和環保責任事故。補助主體必須建立聯農帶農機制,重點對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進行帶動,在此基礎上有序帶動其他農戶發展,原則上要帶動3戶以上農戶,補助資金50萬元以上的,要帶動至少帶動脫貧戶或監測對象2戶以上。

  3.補助項目:扶持糧油、果蔬、茶葉、食用菌、畜禽、水產品等農業產業的加工項目,但不含造紙、紡織、林產化工加工項目。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扶持新增購置的加工、檢測、冷藏、冷凍設備,或新建冷庫等進行補助。其中“新增購置”包括當年度和上年度開展未獲補助的,開展時間以相關設備進項稅票開具時間為依據(購置設備發票時間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項目完成時間為申報截止日前。

  4.補助標準:補助主體新增購置加工、檢測、冷藏、冷凍設備,以設備購置金額的40%為上限進行補助,企業購置設備納入補助投資額度原則上需達到10萬元以上,單個補助主體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60萬元;新增冷庫(含超低溫庫、速凍庫、冷凍庫、冷藏庫)建設,每立方米最高補助400元,單個補助主體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60萬元。

  5.申報程序:符合條件的補助主體向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提出申請,并提交申報材料及申請表,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根據申請情況開展現場項目核實,確定具體補助項目和補助資金。

  二、資金分配公開

  尤溪縣財政局 尤溪縣農業農村局關于下達2025年度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通知(尤財農指〔2025〕18號)。

  三、項目申報公開

  尤溪縣農業農村局 尤溪縣財政局關于印發2025年農產品加工固定資產財政補助資金申報指南的通知(尤農〔2024〕75號)。

  聯系電話:0598-6306585、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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