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
尤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日常公文處理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印鑒管理。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門、各直屬機構和縣委發送縣政府的公文。辦理各鄉鎮政府及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向縣政府的請示、報告,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審核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起草和修改縣政府領導講話稿和縣政府綜合材料。
(二)根據縣政府工作要求,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縣政府領導科學決策服務。收集、編輯、報送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領導參閱的信息資料。指導和管理政務公開、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調推進全縣政府信息公開、政務信息及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縣委、縣政府文件和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執行情況,并向縣政府領導報告。督促檢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領導重要批示處理落實情況,并向縣政府領導報告。負責縣人大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及會議審議意見的督促落實和反饋工作,督促檢查省、市、縣人大、政協交辦的建議、提案的執行和處理落實情況,并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四)根據縣政府工作要求,組織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和省、市屬駐尤單位、駐軍等關系,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報告重要情況,并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協助縣政府做好同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等的聯系工作。
(五)負責縣政府領導重要活動的安排,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政府部門和海外重要賓客的接待工作。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負責政府機關后勤保障工作。指導各鄉鎮政府辦公室工作。
(六)貫徹執行中央關于外事的方針、政策及省、市有關部署要求,為縣委、縣政府處理外事工作提供決策參考。負責全縣因公出國(境)相關材料的審批上報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來尤外國人(含外國記者)的服務管理工作。
(七)負責落實縣委、縣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組織研究金融政策、金融形勢和區域金融改革發展、先行先試問題。會同有關部門著力防范、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研究擬訂促進金融業發展的規范性文件及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金融業發展中應由地方解決的問題。
(八)組織協調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擬定機關效能建設有關制度。監督檢查機關效能建設工作。組織開展績效管理工作。辦理效能投訴。實施效能問責和受理不服效能問責的申訴。辦理機關效能建設的其他事項。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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