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四部門關于公布2025年我省秈稻谷最低收購價格的通知
各設區市發改委、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糧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財政金融局、農業農村局: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公布2025年稻谷最低收購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308號)精神,經報請省政府研究同意,2025年我省秈稻谷最低收購價格為每50公斤早秈稻(三等,下同)128元、中晚秈稻129元,請各地遵照執行。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福建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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