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態環境局(尤溪)關于2025年11月3日作出排污許可證決定的公告

日期:2025-11-03 10:48 來源:尤溪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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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及《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的規定,經我局研究決定,對以下企業發放排污許可證。 

  現依據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予以公告。歡迎公眾參與排污許可證的管理工作。公告期為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9日(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核發排污許可證的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態環境廳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598-6308015(行政服務中心生態環境窗口)

  傳    真:0598-6320255 

  電子郵箱:yxhbwkg@163.com

  通訊地址:三明市尤溪縣城關鎮紫陽大道1-118(尤溪縣行政服務中心)

  郵    編:365100 

序號

企業名稱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

許可證編號

有效期限

1

福建省尤溪縣紅樹林木業有限公司(變更)

福建尤溪經濟開發區城西

謝紹棋

913504267821982177001U

自2023年12月27日起至2028年12月26日止

2

福建新宏材料有限公司

(重新申請)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縣管前鎮村尾村

張海未

913504260926825705001R

自2025年11月03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明市尤溪生態環境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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