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縣公安局關于機動車駕駛證注銷、吊銷、撤銷未收回作廢公告(2025年10月)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62號)第九十五條車輛管理所辦理注銷機動車駕駛證、注銷實習準駕車型業務或者計算機管理系統依法自動注銷機動車駕駛證、注銷實習準駕車型時,未收回機動車駕駛證的,檔案管理崗每月從計算機管理系統下載并打印機動車駕駛證或者實習準駕車型注銷信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機動車駕駛證或者實習準駕車型作廢。 截至2025年9月30日,轄區共有94本機動車駕駛證注銷、吊銷、撤銷未收回的機動車駕駛證,現依法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作廢。
附件:機動車駕駛證注銷、吊銷、撤銷未回收清單
尤溪縣公安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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