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關于深入開展2025年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和整治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專項行動的通知
閩市監反壟斷〔2025〕90號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強化反壟斷、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決策部署,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深入開展2025年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的通知》(國市監反執一發〔2025〕33號)、《關于開展整治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專項行動的通知》(國市監競協發〔2025〕34號)及《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2025年全省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規范直銷打擊傳銷)工作要點的通知》(閩市監反壟斷〔2025〕7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開展專項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持續深化拓展“三爭”行動部署,深入實施“九大工程”,堅持“監管為民”核心理念,聚焦民生領域壟斷問題和地方保護、市場分割突出矛盾,以執法辦案為主線,強化反壟斷監管執法,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助力高質量發展。
通過專項行動,查處一批民生領域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推動清理廢除一批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和經營主體合法權益。
二、重點任務
(一)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
1.平臺經濟領域:重點規范“全網最低價”“自我優待”“算法共謀”等新型壟斷行為,查處濫用平臺規則、算法侵害商家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案件,推動平臺企業建立反壟斷合規制度。
2.自然壟斷領域:嚴查供水、供電、燃氣、供熱等公用事業領域拒絕交易、搭售及附加不合理條件等行為,督促指導公用事業領域企業加強反壟斷合規建設,強化源頭治理。
3.醫藥領域:聯合相關部門加強短缺藥品監測,查處橫向壟斷協議、不公平高價、限定交易等行為,降低群眾用藥負擔。
4.殯葬領域:深入開展行業自查自糾,整治拒絕交易、限定交易、搭售及附加不合理條件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加強合規指導,提升行業合規意識水平。
5.行業協會:重點查處組織經營者達成并實施價格壟斷、限制產量、分割市場、聯合抵制交易等行為,采取信用懲戒措施并加強合規指導。
6.其他領域:聚焦建材、民爆、機動車檢測等民生關切領域突出問題,引導相關行業積極破除體制性障礙,有效保護市場公平競爭。
(二)整治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專項行動
1.限制企業自主遷移:重點查處強制或變相強制外地企業在本地投資、注冊或設立分支機構,要求須在一定時間內注冊經營納稅在本地,遷出時須返還財政獎補資金,設置歧視性資格條件阻礙企業跨區域遷移等行為。
2.阻礙商品要素流動:嚴查指定經營、購買、使用本地特定企業商品服務,對外地商品服務設定歧視性技術標準、補貼政策或收費標準,要求企業采購本地產品、鼓勵本地企業相互采購等行為。
3.妨礙企業公平參與異地經營:整治設置歧視性資質要求或評審標準、不合理名錄庫資格庫、違法設置或授予特許經營,排斥限制外地企業或者妨礙其他經營者公平競爭的行為。
4.設置隱性門檻:查處利用信用評價、地方標準、與特定經營者簽訂合作協議或備忘錄等變相、隱性限制外地企業或妨礙其他經營者進入的行為。
三、行動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5年4月)。省市場監管局成立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加強統籌調度,確保專項行動有序推進。通過12315平臺、官網公示等渠道廣泛征集線索,建立重點領域問題臺賬,組織開展線索初核研判。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5年5月—11月)。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聚焦六大民生領域和四類行政壟斷問題,持續收集核查壟斷線索,堅持問題導向、結果導向,集中時間、力量配合省市場監管局查處一批壟斷案件,形成有力執法震懾。通過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集中糾治行業壟斷亂象,增強執法效果。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5年12月)。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系統總結近三年來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經驗成效,同時深入查找問題不足,推動健全公平競爭治理長效機制。省市場監管局將全面評估專項行動成果,提煉好做法、好舉措,形成一批可推廣的經驗成果,做好集中宣傳工作,鞏固提升專項行動成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線索排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通過各官方網站、網絡媒體報道和12315舉報受理平臺等向社會公開舉報方式,暢通舉報渠道,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通過舉報投訴、信訪反映、上級交辦、集中排查、走訪交流、明察暗訪等多途徑、多渠道收集、發現、梳理、排查違法行為線索。結合公平競爭審查抽查、舉報受理、第三方評估等工作,拓寬問題線索發現渠道。
(二)開展線索核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排查發現的涉嫌壟斷行為線索,要做好線索臺帳登記。專項行動首要工作在于線索核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緊盯工作目標,對照重點整治問題,組織力量開展線索核查。對重點案件線索,要強化時限意識,落實線索閉環管理要求,提高線索核查質量。對事實清楚、材料充分詳實的,按規定在7個工作日內向省市場監管局報告報送線索材料。對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違法事實描述不夠清晰完整等不具備線索要件的,可要求舉報人重新提交相關材料,補充完善證據。遇到重大疑難復雜問題要及時與省市場監管局溝通交流。加強線索保密工作,嚴控案件線索知悉范圍。省市場監管局將對相關線索材料不定期召開專題研討會,集體會商,研判線索總體情況,提出指導性工作意見。
(三)強化案件辦理。省市場監管局將組織調配執法資源,采取直接調查、委托調查、交叉檢查等方式開展案件調查,確保將違法行為查深查透。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省市場監管局委托核查的壟斷案件線索或以省市場監管局名義調查的壟斷案件,要明確負責人員和辦理時限,依法依規高效辦理。對重大案件,要積極支持省市場監管局抽調反壟斷與公平競爭審查專家人才庫成員及執法骨干參與調查。在整治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專項行動中,對經核實未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規定程序,導致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一律立案查處,案件辦結后將向當事人的上級機關及同級市場監管部門書面通報。
(四)加強梯次監管。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開展普法教育、合規指導、風險提示等活動,加強事前防范,幫助自然壟斷企業和行業協會加強風險識別、評估和合規建設,預防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苗頭和以自律之名組織協會會員實施壟斷行為。在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中,要壓實政策起草單位自我審查主體責任,健全重大政策措施會同審查機制,從源頭防范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出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統籌用好“三書一函”制度,嚴格把握適用條件范圍,梯次運用提醒敦促、約談警示、行政建議等執法工具,及時制止和糾正違法行為,督促當事人切實整改到位,有效恢復市場競爭秩序。
五、工作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反壟斷執法,糾治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是加快構建統一大市場、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的重要舉措,也是維護市場秩序、彌補市場失靈、形成活而有序市場環境的有效舉措。依法規制和打擊壟斷行為,有利于穩定市場預期、增強企業信心,釋放創新活力。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加強統籌謀劃,落實責任,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監督指導,確保行動成效。省市場監管局將加強專項行動工作督導,定期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估,及時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并將根據線索核查及協助辦案數量質量撥付反壟斷工作經費補助。對上級機關督查、抽查、通報中發現線索問題較多、工作進展緩慢的地區將加強督查督辦。對專項行動中表現突出的個人與集體將適時予以表揚。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專項行動人財物保障,確保行動取得實效。強化行紀銜接,發現黨員干部、公職人員涉嫌違法的,及時移送,推動對有關責任人員嚴肅追責。
(三)強化能力建設,提升執法水平。省市場監管局將通過舉辦培訓班、以案代訓、案例巡講、案例線索研討等多種形式,加強執法隊伍能力建設。依托省反壟斷與公平競爭審查專家人才庫,以委托調查、抽調辦案、專題研討等形式進行實戰訓練,著力構建政治強、業務精、敢擔當、善攻堅的競爭執法人才隊伍。各地要結合公平競爭政策宣傳周和競爭合規“四進”活動等,積極倡導公平競爭文化,擴大專項行動社會影響力。
專項行動開展情況請于12月20日前及時報送省市場監管局,重要事項及時報告。
聯系人:反壟斷處 滕忠明 0591-87760163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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