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SM11111-0100-2022-00004
- 備注/文號: 尤財農指〔2022〕10號
- 發布機構: 尤溪縣財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0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廢止
新陽鎮、溪尾鄉財政所、振興辦: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中共福建省委扶貧開發成果鞏固與鄉村振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下達2021年度鄉村振興重點特色鄉(鎮)和鄉村振興實績突出村獎補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2〕3號)要求,現下達2021年度省級鄉村振興實績突出村獎補資金800萬元(溪尾鄉溪尾村、新陽鎮高士村各400萬元),用于支持鄉村產業振興、補齊農村基礎設施、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和公共服務短板等??盍小?130199-其他農業農村支出”科目,項目資金實行上下級調度。
該資金列入福建省鄉村振興(扶貧惠民)資金在線監管系統強化監管,請按《福建省鄉村振興試點示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閩財〔2020〕4號)、《尤溪縣鄉村振興試點示范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實施辦法》(尤財農〔2020〕2號)等有關規定,加強項目管理,及時撥付資金,做好績效評價,確保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尤溪縣財政局 尤溪縣農業農村局
中共尤溪縣委鄉村振興辦公室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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