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SM11111-0100-2021-00036
- 備注/文號: 尤財社指〔2021〕10號
- 發布機構: 尤溪縣財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2-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廢止
各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民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老區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通知》(閩財社指〔2021〕95號)文件精神,經研究,現將2022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老區鄉村振興補助資金45萬元下達給你單位(詳見附表),資金通過上下級財政結算。請各相關單位嚴格按照《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1〕19號)和《福建省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管理辦法》(閩財農〔2021〕15號)規定的資金使用范圍使用該專項資金,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挪作他用。
附件:2022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老區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表
尤溪縣財政局 尤溪縣民政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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