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SM11122-0100-2025-00002
- 備注/文號: 尤文旅〔2025〕11號
- 發布機構: 尤溪縣文旅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05
各鄉鎮文旅辦,局直屬各單位、機關各股室:
為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關于縱深推進群眾身邊具體實事的部署安排,根據縣紀委監委關于開展2025年集中推進16件群眾身邊具體實事的要求,經研究決定,制訂《尤溪縣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請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尤溪縣文體和旅游局
2025年6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
尤溪縣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關于縱深推進群眾身邊具體實事的部署安排,根據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文旅〔2025〕25號)、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三明市旅游服務品質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辦發電〔2025〕5號)精神、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關于印發<三明市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明文旅〔2025〕39號)和尤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尤溪縣旅游服務品質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尤政辦〔2025〕9號)精神,決定在全縣開展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集中整治導游、旅行社在經營活動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著力解決強迫購物、無證經營、虛假宣傳和不規范簽訂合同等突出問題,糾正文旅部門履職問題,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秩序,切實提升旅游服務品質,促進尤溪旅游業高質量發展。
二、整治重點
(一)整治強迫購物方面問題。重點整治導游、旅行社與涉旅企業或市場主體串通,以欺騙、誘導、恐嚇、侮辱、棄置等方式強迫或變相強迫旅游者參加購物活動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收受回扣和商業賄賂的行為。
(二)整治無證經營方面問題。重點整治無證從事導游活動的行為;整治取得導游證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導游業務進行導游活動的行為;整治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行為。
(三)整治虛假宣傳方面問題。重點整治旅行社、導游通過線上線下等渠道對旅游產品或服務虛假宣傳的行為;整治旅行社、導游以虛假宣傳、承諾等行為欺騙、誤導消費者購買不合格旅游產品的行為。
(四)整治不規范簽訂合同方面問題。重點整治旅行社以欺騙、隱瞞事實等方式,誘導旅游者簽訂不規范或含有不公平格式條款旅游合同的行為;整治導游未按照旅游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擅自變更行程的行為。
(五)整治各級文旅部門履職方面問題。重點整治文旅行業工作人員在專項整治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或者縱容包庇、參與違規違法的行為。
三、階段安排
(一)動員部署(4月底前)。我局已于3月份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部署安排,成立導游亂象和強制消費專項整治工作小組。各鄉鎮要結合實際,根據本方案工作目標任務、整治重點與步驟要求,全面動員部署專項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糾(5月至6月)。各單位要督促轄區內旅行社和A級旅游景區等重點旅游經營單位,圍繞服務質量、安全管理、誠信經營等方面進行全面自查,建立整改臺賬,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同時要加強跟蹤督導,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三)集中整治(7月至10月)。各單位要通過明察暗訪、隨機抽查、檢查督查等方式對轄區內旅游景區、購物場所等區域開展整治,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不合理低價游”、導游強迫或變相強迫購物、兜售物品,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等行為,剖析原因,建立臺賬,實行清單式管理。
(四)總結提升(11月至12月)。各單位要全面匯總整治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創新做法和取得的實際成效,深入剖析整治過程中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分析問題產生的主客觀原因,針對性地提出長效化改進措施和工作建議,形成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報告,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四、工作舉措
(一)強化執法監管,加強線索收集。結合“福劍凈旅-2025”工作要求,整合文化執法、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力量開嚴查導游亂象和強制消費行為。?建立信用監管體系,將失信主體納入重點監管名單,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高壓震懾效應。?認真梳理12345熱線、e三明、電話、來訪等投訴信息,形成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分類處置。涉及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等區分性質移交紀檢部門,重大輿情線索實行分級上報。
(二)建設導游隊伍,規范經營行為。推動導游行業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提升導游隊伍素質,樹立導游隊伍行業標桿,選拔人員參加導游大賽,提高導游的職業認同感和歸屬感。?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落實“一團一報”制度,規范簽訂電子合同,?禁止安排違約違規違法項目,保證服務質價相符。
(三)及時信訪處理,妥善處置輿情。建立涉旅輿情快速響應機制,接到旅游投訴后必須在 24 小時內主動聯系投訴人并啟動處理程序,及時核查處置,有效化解負面輿情影響。
五、機制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加強部門聯動。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要常態化溝通會商,定期梳理通報發現的問題,研究解決難點堵點和短板弱項。各鄉鎮要壓實主體責任,細化工作舉措,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執法。
(二)強化督導指導,加強執法處置。突出旅游景區、旅游集散地、旅行社、購物場所等區域開展檢查,針對工作薄弱的鄉鎮要開展下沉指導服務。充分發揮案件查辦的震懾、警示作用,提高執法辦案的質量和效能。同時規范執法檢查行為,避免重復檢查、多頭檢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三)強化上下聯動,加強信息報送。根據上級的統一要求,請各鄉鎮每周四上午前匯總本地案件查處、整改落實、游客投訴處理、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問題線索等方面的數據和典型案例,形成每周工作小結,連同《問題整改臺賬》《民生實事臺賬》《移送問題線索臺賬》報送縣文旅局。我局匯總各鄉鎮和縣本級情況,報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
聯系電話:6330175,郵箱:yxwt632306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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