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SM11203-0100-2024-00008
- 備注/文號: 尤市場監管〔2024〕16號
- 發布機構: 尤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06
各市場監督管理所,各股室、直屬單位:
為切實加強食品流通環節監管,進一步規范食品銷售行為,壓緊壓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守牢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的底線,根據《三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對2023年度食品流通環節檢出不合格樣品的經營主體開展飛行檢查的通知》(監食流〔2024〕27號),我局對本轄區2023年度檢出1-2批次不合格樣品的食品銷售者開展飛行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根據2023年度食品流通環節抽檢情況,我縣共有24批次食品樣品不合格,涉及食品銷售者17家(詳見附件1),其中檢出1-2批次不合格樣品的食品銷售者15家,檢出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樣品的食品銷售者2家。
二、檢查方式
我局成立飛行檢查組(附件4),對檢出1-2批次不合格樣品的食品銷售者實施飛行檢查,事先不得告知相關經營主體,飛行檢查組成員由食品股根據我局實際人員安排組成,實行交叉檢查。
三、檢查重點
以監督抽檢結果及后續處置中發現的問題為主要線索,有針對性地以食品安全自查、供應商審核把關、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環境衛生、經營過程控制、食品貯存、人員管理、臺賬記錄、食品安全追溯等制度落實為重點,全面排查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違法違規、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等情況。
飛行檢查組將對上述涉及食品銷售者開展“回頭看”檢查,重點檢查主體責任是否落實,排查出的問題是否依然存在,整改是否不到位以及不合格樣品核查處置是否閉環等情況,進一步消除風險隱患。
四、工作要求
?。ㄒ唬┓治鰡栴}原因,督促整改到位。飛行檢查組要結合抽檢結果及此次飛行檢查情況,逐家研判食品銷售者(特別是近年多次檢出不合格樣品卻又多次因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免于處罰情形的食品經營主體)出現不合格樣品的原因、存在的安全危害和風險隱患,實施“一戶一臺賬”和“銷號”制度,督促各食品銷售者采取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嚴把進貨關,嚴選供貨商,審慎采購不合格率較高的產品,確保問題整改到位。要加強幫扶指導,督促食品銷售者根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福建省其他類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工作指南(試行)》,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機制,嚴格落實自查要求,提高管理能力水平。
?。ǘ┮婪ㄒ酪幪幹茫哟蟊O管力度。一要依法實施處罰。對飛行檢查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及時依法依規予以查處。二要開展責任約談。重點明確食品銷售者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并聽取食品銷售者對整改工作的意見建議。相關責任約談和查處情況,要記入食品經營主體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三要調高風險等級。對相關食品銷售者存在應當調高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情形的,要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工作規范(試行)》要求,調高風險等級,增加監督檢查頻次。
?。ㄈ╅_展溯源調查,強化責任傳導。要以入場食用農產品索證索票、檢驗檢測、進銷貨臺賬記錄為檢查重點內容,強化風險防控,綜合分析2023年以來食品流通環節安全監督檢查、抽檢監測、投訴舉報等情況,對上游食用農產品供貨商進行梳理分析,將本轄區多次檢出不合格樣品、風險等級較高的供貨商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對其開展執法檢查,督促嚴格落實承諾達標合格證/追溯憑證查驗要求。要針對風險隱患,強化靶向監測,對檢出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要進行認真細致的調查處置,形成工作閉環。涉及種植養殖環節的,要及時將問題線索移送屬地農業農村局。涉及本轄區外的上游供貨商,要及時向當地的相關部門移送問題線索。
飛行檢查組請于2024年6月30日前將飛行檢查開展情況報告(含“回頭看”檢查、對上游供貨商的責任約談、監督檢查、問題整改、靶向監測以及后續處理情況等)、《食用農產品抽檢不合格樣品溯源情況表》(附件2)、《食品經營主體飛行檢查情況統計表》(附件3)報送縣局食品流通監管股林潔處。
附件1.2023年度流通領域抽檢不合格經營主體名單
2.2023年度食用農產品抽檢不合格樣品溯源情況表
3.食品經營者飛行檢查情況統計表
4.飛行檢查組名單
尤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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