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SM11101-0100-2025-00006
- 備注/文號: 尤政辦規〔2025〕4號
- 發布機構: 尤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30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現將《深化尤臺融合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尤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5月30日
?。ù思鲃庸_)
深化尤臺融合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和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精神,堅持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不斷深化尤臺融合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措施如下。
一、給予過渡性住房保障。對來尤就業創業的臺胞提供過渡性公共租賃住房,并享受前三個月免租金政策。(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臺辦)
二、鼓勵臺青來尤實習實訓。對承接臺灣青年實習實訓(一個月以上)的用人單位,按承接人數,在上級補助政策的基礎上,縣財政給予承接單位每人次1000元的補助,每年補助金額不超過5萬元。(責任單位:縣臺辦、財政局)
三、給予辦公經營場地支持。對租用縣屬國有企業房產作為辦公經營場地的臺灣青年創辦企業,給予兩年的免租金支持,每家企業免租金的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責任單位:縣國資中心,縣國投集團、城投集團、城鄉發展集團)
四、給予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鼓勵臺灣青年來尤創業,在符合上級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的基礎上,縣財政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補貼。(責任單位:縣人社局、財政局)
五、吸引來尤觀光旅游。臺胞憑臺灣居民居住證(臺胞證)到縣內朱子文化園、桂峰古村落、九阜山3個4A級景區和半山三誠文化旅游區、尤溪口漁樂小鎮、坂面閩中紅軍舊址、閩湖、書京土堡5個3A級景區旅游,予以免收門票。鼓勵其他旅游景區參照執行。(責任單位:縣文旅局)
六、支持青少年交流交往。支持尤臺中小學校加強校際交流,開展足球、籃球、棒壘球等青少年特色體育項目合作。鼓勵企事業單位或者行業組織在尤溪牽頭舉辦有影響力的兩岸體育交流活動,經縣臺辦、縣文旅局認定,單場活動參加臺胞人數達30人以上的,縣財政給予承辦企事業單位或行業組織1萬元經費補助;單場活動參加臺胞人數達50人以上的,給予2萬元經費補助。(責任單位:縣臺辦、文旅局、財政局)
七、鼓勵來尤購房置業。臺胞在本縣購置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享受同等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再予以優惠。(責任單位:縣住建局、國資中心,縣國投集團、城投集團、城鄉發展集團)
八、提供項目全程服務。對新設臺資企業實行“一個投資項目、一個聯系領導、一個服務小組”的保姆式服務。業主提供材料后,由相關職能部門和項目招引單位全程協助辦理審批、核準、備案等相關手續,助力臺資臺企落地運營。(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商務局,各項目招引單位)
九、推動參與文化交流。發揮國家級海峽兩岸交流基地優勢,鼓勵和支持臺胞、臺灣民間組織(含民間社團)、臺灣朱子后裔來尤開展紀念朱子誕辰等交流活動,傳承弘揚優秀傳統文化。鼓勵和支持臺灣專業機構參與朱子文化傳承創新項目研究。(責任單位:縣文旅局,縣海基中心)
十、擴大參與基層治理。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在尤常住臺胞依法選任為人民陪審員、調解員、監督員,參與基層治理等實踐活動。(責任單位:縣法院,縣司法局)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由尤溪縣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牽頭負責解釋。實施期間,本措施與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相沖突的,以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為準。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