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部門:
經研究,現將《尤溪縣縣級預備費使用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尤溪縣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尤溪縣縣級預備費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預算管理,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縣級預備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法規設置,用于當年預算執行中的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難以預見的開支。
第三條 縣級預備費由縣財政局在編制當年預算時,按照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額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設置,經縣委、縣政府審定后報縣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執行。
第四條 縣級預備費的使用范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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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搶險救災支出;
2.災民生活救濟支出;
3.其他與自然災害救災的有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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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發性事件開支;
2.突發公共安全性事件開支;
3.縣委、縣政府臨時決定事項及項目開支;
4.安排預算時難以預見的政策性增加支出;
5.安排預算時其他難以預見的開支;
第五條 預備費使用原則
(一)總額控制原則:嚴格控制預備費的使用。原則上控制在下半年使用,全年不突破預備費總額。
(二)勤儉節約原則:年初批復的部門預算之外追加的預備費,預算單位必須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約的原則申請、審批、使用。
(三)??顚S迷瓌t:預備費必須按照批準的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預備費動用程序:各部門、單位在年初預算之外,凡要求縣財政增加安排的各項支出,可向縣財政提出要求新增財政預算支出安排的申請??h財政對其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本方案第四條規定的使用范圍,需要用預備費安排的,按相關程序辦理。
第七條 動用預備費安排的支出項目,按項目的實際支出用途,列入相應預算支出科目。
第八條 縣財政局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交本級決算草案時,應當按規定報送本級預備費使用情況。
第九條 通過動用預備費安排的預算支出,須嚴格按批準用途使用,縣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資金的監督與檢查,發現擠占、挪用的,要堅決予以追繳并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條 財政預備費年終結余,應作為預算結余資金按規定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4年9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34年8月31日?!队认h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尤溪縣縣級預備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尤政規〔2022〕4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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