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63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18〕97號)及《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意見》(明政辦〔2019〕58號)精神,建立嚴格規范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2020年,建立完善職責明確、分工協作、運行規范的縣級醫療衛生行業監管工作機制,健全黨委領導、政府監管、機構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等方面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推進醫療衛生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水平現代化,為建設健康尤溪,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廣大人民身體健康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加強黨的領導,落實公立醫院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不斷完善醫療衛生行業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機制。根據《福建省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實施辦法》,強化醫療衛生機構黨組織建設,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黨建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將黨建工作納入公立醫院黨委書記和院長目標年薪制考核內容,加強社會辦醫院黨組織建設。
(二)明確政府主導責任。制定完善部門權責清單、減權放權監管責任清單,明確監管職責。大力推進全程網辦,簡化審批程序和環節,加強對取消下放審批事項落實情況的專項檢查和事中事后監管,建立健全衛健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綜合監管協調機制,負責統籌綜合監管的協調、指導和醫療衛生服務重大案件查處等工作。
(三)明確醫療衛生機構主體責任。醫療衛生機構對本機構依法執業、規范服務和服務質量以及安全、行風建設等承擔主體責任,其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各級各類醫院要按照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醫院章程,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相互制衡、相互促進的治理機制,自覺接受行業監管和社會監督。加強對社會辦醫的監督管理,既要尊重社會辦醫的法人地位和經營自主權,也要防止與公立醫療機構形成惡性競爭。
(四)充分發揮行業組織自律作用。積極培育醫療衛生行業組織,引導和支持其提升專業化水平和公信力,要建立完善行業行為規范,對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執業行為進行規范約束,發揮其規范執業行為、經營管理、維護行業信譽、調解處理服務糾紛等方面的作用。
(五)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監督。醫療衛生機構自覺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建立完善投訴舉報制度,規范投訴舉報處理流程;探索建立醫藥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拓寬群眾參與監督渠道。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化手段推動信息公開、拓寬監督渠道,支持網絡媒體參與監督。完善輿情監測和處置機制,充分發揮融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
三、工作任務
(一)加強醫療衛生服務要素監管。推進醫藥衛生領域行政審批“三集中”改革,開展行政審批流程優化再造,推進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并聯審批。相關部門按職責建立健全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并向社會公示。優化醫療衛生機構、從業人員以及醫療技術、藥品、醫療器械等準入和行政許可流程。推行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電子化注冊,優化醫療機構診療科目登記,規范營利性醫療機構命名,簡化醫療機構審批申請材料,實行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民政、生態環境、消防等部門要加強跨部門工作銜接,提供一站式審批、辦事、政策咨詢等服務,提高審批效率。(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發改局、工信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醫保局)
(二)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健全醫療機構內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及機制,督促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認真按照《二級醫院評價標準》《三級中醫醫院評價標準》及相關質控中心評價要求,落實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管理核心制度,持續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嚴格落實職業衛生監測機制,加強對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監管。(責任單位:縣衛健局、司法局、市場監管局、醫保局)
加強對醫療機構采購和使用藥品、耗材、醫療器械等醫療相關產品的監管,規范采購流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嚴禁醫囑處方外購藥品耗材。推行臨床路徑管理和臨床藥師制度,落實處方點評制度。公立醫療機構要把基本藥物優先納入藥品采購計劃和預算,優先采購使用,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配備使用基本藥物,規范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建立完善臨床用藥超常預警制度和對輔助用藥、高值醫用耗材等的跟蹤監控制度,加強短缺藥品監測和抗菌藥物的合理應用。(責任單位:縣衛健局、市場監管局、醫保局)
(三)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加強對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以藥養醫機制、落實藥品和耗材采購制度及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立科學合理的內部薪酬分配機制等情況的監管,控制醫藥總費用不合理增長,提升縣總醫院(醫共體)精細化、科學化管理和服務水平。加強“三醫聯動”,充分發揮藥品采購流通、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職能融合優勢,持續跟進國家藥品集中采購和省市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推進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C-DRG)收付費改革。(責任單位:縣衛健局、財政局、人社局、醫保局)
指導公立醫院建立健全成本控制考核制度,加強成本核算與控制,建立健全公立醫院全面預算管理、成本管理、財務報告、信息公開以及內部和第三方審計機制。嚴格總會計師制度,加強公立醫院預算管理和財務收支管理。抓好公立醫院財政財務審計,根據授權實施經濟責任審計。依法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審計監督。監管結果與醫療衛生機構的評定以及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晉升、獎懲直接掛鉤。(責任單位:縣衛健局、財政局、人社局、審計局)
嚴格執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類管理要求。加強對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結余資金使用的監管,加強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盈利率的管控,依法公開服務價格等信息。對醫療機構損害患者權益、謀取不當利益的,依法依規懲處。(責任單位:縣衛健局、財政局、審計局、市場監管局)
(四)完善醫保制度監管。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強對醫療費用的調控。全面推進醫保智能監控,發揮醫?!叭:弦弧毕到y、醫保在線監控系統、藥械采購系統作用,規范醫療行為監管。實行醫保醫師代碼制管理,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發揮“健康三明”網站服務監督平臺作用,每月及時將公立醫院、醫?;疬\行情況及醫生用藥排行等所有信息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縣醫保局、銀保監組、衛健局)
(五)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監管。加強對公共衛生服務的監管,督促各級醫療機構切實履行職責。督促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實行分類分級監管,完善職業病防治服務體系。加強疫苗流通監管力度,對疫苗采購、儲運、接種全流程進行監管,確保疫苗接種安全有效。加大對醫療機構放射診療、醫療廢棄物處置監管力度,推進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全面落實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做好學校衛生綜合監督評價。落實行業內環境保護措施,加強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重大公共衛生項目的監管力度,并做好每年一次的項目實施效果績效評價工作。加強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辦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緊急醫學救援的指導,強化各類衛生應急隊伍人員建設,配備配齊緊急醫學救援裝備及物資等。(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發改局、教育局、財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局、生態環境局)
(六)加強醫療服務行業秩序監管。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服務行業多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加強對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療廣告宣傳的管理,嚴肅查處假冒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宣講醫療和健康養生知識、推銷藥品等非法行為。要采取日常監管與專項行動相結合的方式,嚴厲打擊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堅決打擊虛報、冒領和套取等手段騙取公共衛生資金行為。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醫療機構“黑護工”“黑救護車”亂象整治。加強平安醫院建設,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探索將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施行聯合懲戒。建立涉醫違法犯罪案件處置督辦通報機制。(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政法委、網信辦,縣衛健局、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商務局、文旅局、市場監管局、醫保局,縣法院、檢察院)
(七)加強健康產業監管。加強對醫療衛生與養老、中醫養生、旅游、互聯網、健身休閑、食品等領域融合產生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管,完善對相關新技術的審慎監管機制。通過規范試點、開展評估、公開信息、完善投訴和維權機制等多種方式,加強行業指導,營造公平公正的發展環境。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康復輔助器具等相關產業的監管,提升相關支撐產業研發制造水平。(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委網信辦,縣發改局、工信局、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商務局、文旅局、市場監管局、稅務局、醫保局、銀保監組)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完善抽查項目清單,健全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名錄庫,規范隨機抽查行為,按照“誰檢查、誰公開”的原則,依法向社會公開監管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形成有效震懾。(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發改局、人社局、市場監管局、稅務局、醫保局)
(二)完善規范化行政執法機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以及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落實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探索容錯糾錯和免責機制。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平臺建設,完善衛生健康綜合監督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明確案件移送、協查的程序,做好部門間的案件移送和協查工作,杜絕有案不移、以罰代刑現象,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有效對接。(責任單位:縣衛健局、公安局、司法局,縣法院、檢察院)
(三)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信用機制。將醫療衛生行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納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制度。完善以執業準入注冊、不良執業行為記錄為基礎的醫療衛生行業信用記錄數據庫。建立醫療衛生行業黑名單制度,加強對失信行為的記錄、公示和預警,建立健全依法聯合懲戒體系,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發改局、公安局、財政局、人社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稅務局、醫保局、人行,縣法院、檢察院)
(四)健全信息公開機制。完善相關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目錄,明確信息公開主體、公開事項和時限要求。對擬公開信息的內容、來源、標準等進行統一規范,以確保數據采集的準確性和公開信息的可比性。(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發改局、財政局、人社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稅務局、醫保局,縣法院、檢察院)
(五)建立風險預警和評估機制。加大對醫療衛生服務市場的監管和打擊力度,整頓醫療服務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醫療衛生風險分級管控機制,形成統一的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安全和費用風險監測評估網絡,加強風險評估和分析,提高發現問題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能力。(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委網信辦,縣發改局、財政局、人社局、市場監管局、稅務局、醫保局、數字尤溪建設中心)
(六)健全網格化管理機制。將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工作納入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合理配置監管協管力量,充分發揮鄉鎮衛生計生專干、村(居)衛生計生監督信息員等作用,做到“定格、定員、定責”,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各方聯動、協調處理、考核評價等制度,筑牢醫療衛生綜合監督網底。完善常態化監管機制,探索建立互聯網醫療監管機制,建立健全線上線下一體化的監管方式。(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委政法委,縣司法局、城管局)
(七)建立權威有效的督察機制。將綜合監管履職情況納入衛生健康工作綜合考評,建立由衛健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察機制。督察結果作為對相關領導干部考核評價任免的重要依據。重大問題報縣政府,涉及違紀違法案件線索及時移交縣紀委等相關部門。(責任單位:縣衛健局、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相關部門)
(八)提升信息化水平。強化對縣級公立醫院綜合管理、成本控制、資產管理、績效管理等方面的監管。進一步推動各相關部門、各層級和醫療衛生行業內部各領域監管信息的互聯互通和統一應用,實現動態監管。強化醫療衛生機構和監管部門網絡安全責任,保障信息安全。(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委網信辦,縣發改局、財政局、數字尤溪建設中心)
(九)加強隊伍和能力建設。加強衛生健康執法監督體系建設,強化衛生健康執法職能,根據工作需要相應配備執法人員。推進鄉鎮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協管,構建縣、鄉、村三級衛生健康監督網絡。開展衛生健康監督機構能力建設提升工程,加強依法履職所需的業務用房、執法車輛、執法設備等硬件投入,將縣衛生健康監督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執法經費等納入縣級財政預算,鄉鎮衛生健康監督人員執法裝備、著裝經費等納入鄉級財政預算,完善執法經費保障。逐步實行衛生健康執法人員職位分級管理制度,暢通衛生健康監督員晉升途徑。加強醫療衛生行業執法監督隊伍作風和紀律建設,打造公正廉潔、執法為民、敢于擔當的執法監督體系。加快醫?;岁犖榻ㄔO。(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委編辦,縣發改局、財政局、人社局、醫保局)
(十)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微博、微信等多種媒體和宣傳渠道,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化手段推動信息公開、拓寬監督渠道,支持網絡媒體參與監督。加強輿情監測、研判、回應,及時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堅持正面引導,廣泛宣傳先進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網信辦,縣衛健局)
附件: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部門職責分工
尤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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