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繼承權公證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日期:2024-10-19 10:00 來源:尤溪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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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繼承人及已故繼承人的“戶口注銷證明”、“死亡醫學證明書”;2、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主要為首頁、本人情況、填表日期、家庭成員、社會關系頁);3、被繼承人的第一順序或第二順序繼承人的全部親屬情況證明(親屬關系證明表);4、獨生子女證(繼承人是獨生子女的);5、被繼承人與其配偶的結婚證(原件及其復印件),無結婚證的提供婚姻狀況證明;6、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7、遺囑(若有);8、財產憑證原件及其復印件;9、全部繼承人隨帶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其復印件(農村戶口的需另提供派出所或村委會戶口底冊復印件并加蓋印章);10、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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